新冠用药期间还能“把酒言欢”吗?专家解答******
受访专家:王宝彦 南京鼓楼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
大家应该都听过一句话“头孢配酒,说走就走”,这已经是深入人心。实际上,很多药都不能和酒一起服用,尤其是家里囤的感冒药、退热药和消炎药。
比如对乙酰氨基酚,它可以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和四肢酸痛,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物后再饮酒,这会对人的肝脏产生巨大毒性,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衰竭。
再比如布洛芬,它具有解热镇痛的作用,但它对于胃肠道黏膜有比较强的刺激作用,酒精可减慢布洛芬的代谢,轻者导致胃部不适、胃痛等症状,重者导致消化道溃疡甚至出血。
最后是抗过敏药,比如苯海拉明或者氯苯那敏,这些药物本身就有一定的抑制大脑活动、抑制呼吸和心跳的作用,与酒精同服时,具有镇静、催眠作用的药物会被人体加速吸收,同时代谢速度也会减慢,轻者导致犯困、眩晕、嗜睡,重者导致呼吸变慢、血压下降甚至是休克。
不仅是这三类药物,简单地说,酒精和药物的组合,一般就两种结果:增加药物毒性或使药物失效,这都会对身体产生或轻或重的不良影响。最安全的做法就是:喝酒不吃药,吃药不喝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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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名潜逃26年的“红通人员”王汉民被缉捕归案******
中新社北京1月17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7日通报,近日,在中央追逃办有力指导和云南省追逃办统筹协调下,经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懈努力,化名潜逃26年的“红通人员”王汉民在四川成都被缉捕归案。
通报显示,王汉民,男,1960年6月出生,昆明卷烟厂原销售经理,涉嫌贪污罪,1996年畏罪潜逃。1999年6月,办案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。近年来,云南省追逃办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,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、公安机关合力攻坚,最终发现王变换身份后藏匿在国内的重要线索,成功将其缉捕归案。
云南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,王汉民潜逃26年后被缉捕归案,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,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的重要成果。下一步,将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,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、高压惩治力量常在,坚持有逃必追、一追到底,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